公共管理学院在关于评选2021年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和吉林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中,严格按照学校《关于评选2021年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和吉林省政府奖学金的通知》和《长春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》相关要求,高度重视,认真落实,合理评定。
此次评选工作学院及各班级完全遵循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,评选工作先经过在基层班级的个人申报,班级评定小组评定过程后,评选出符合条件获得2021年国家助学金候选人、励志奖学金候选人和省政府奖学金候选人在班级公示1天无异议后于10月29日上报学院。学院成立国家奖、助学金评定小组,11月1日经学院国家奖、助学金评定小组开会,通过公平细致、公正负责的原则进行复核,并同意确定最终获得2021年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及省政府奖学金人员名单。现将评定结果在全院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,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3日。
受理方式:
地点: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电话:0431-85191261
电子邮箱:342313983@qq.com
请广大同学们对评定结果提出意见。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,请在公示期内向指定的受理方式提出意见。
附件:公共管理学院2021年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和吉林省政府奖学金名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