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校相关通知要求,为了使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在寒假顺利返乡,我院决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返乡爱心车票补助,现将评选条件及结果公示如下:
一、申请条件和原则
1.申请人必须为经过我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困难学生;
2.申请人本学期表现良好,无违纪现象;
3. 返乡路途遥远且无力支付路费者。
二、补助标准
1.按照学生返乡购买火车票的票面金额进行全额补助,如乘坐火车之后还需转乘客车,且不能提前购买客车票的,可以直接在车票金额一栏填写火车票与客车票的合计金额;
2.返乡的目的地与学生证的家庭地址必须一致;
三、公示
个人如对公示名单存有异议,请本人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信箱反映问题,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,否则不予受理。学院相关部门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核实,并对反映人予以答复,学院意见反馈电话:0431-85191261,意见反馈信箱:3161978827@qq.com,特此公示,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,名单详见附件。